《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人员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周岁,周岁时间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所在地。
“籍贯”栏,填写本人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和“籍贯”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或市、县(市)区的名称,如 “江苏海门” 、“江苏如东”、“南通崇川”、“南通港闸”、“南通开发区”。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栏,填写参加工作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4.05”。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
“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栏,“学历”应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一并填写,并注明何学科学位。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大学”、“研究生”等,而不能填写“专科”、“本科”等不规范名称;学位填写“××学士”、“ ××硕士”、 “××博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毕业的院校、系及专业。
“现家庭住址”栏,填写要详细、准确。
“邮编”栏,填写“现家庭住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栏,分别填写报名人便于联系到的家庭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手机、小灵通)等(有多种联系方式的一并填写)。
“电子信箱”栏,填写目前常用的电子信箱地址。
“身份证号”栏,按公安机关制发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
“填报志愿”栏,每人限报1个志愿。本人若服从组织安排到志愿外的其他县(市)区,需在“是否服从组织调配”栏填“服从”,不填则视为“不服从”。对服从组织安排者,视报名情况,可将其调剂至报名偏少地区。
“学习和工作简历”栏,填写本人学习、社会实践和工作简历,从高中毕业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要填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社会实践简历主要填写大学期间在学校社团、院系、班级所担任的职务情况。工作简历要按照不同时期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填写规范的简称。
“奖惩情况”栏,填写获院(系)、校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获地、厅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报名人员本人的父母和配偶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妻子、丈夫。
“个人表现”栏,填写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学习成绩以及能力水平等有关情况。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此栏可以不填写。此前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且目前仍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任职村(社区)党组织填写,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并加盖两级党组织公章。
“推荐意见”栏,填写“同意推荐”。 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此栏可以不填写。此前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且目前仍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盖章。
“资格审核”栏,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填写“进入面试、考察范围”并盖章。
“备注”栏,主要填写报名人员是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职村(社区)干部和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