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新能源局考调财务人员简章
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新能源局在全县县镇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考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新能源局共同组织。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发改委电力科。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8号(县建行东边)县发改委前3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考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者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及录聘方式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由县人事局、县新能源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考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德能勤绩情况。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08年6月12日上午8:30, 地点:县发改委三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在面试结束后进行。
3、具体录用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5名参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3名参考人员接受综合考核;最后,综合考核成绩最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用,出现缺额,在接受综合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县新能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调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纪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县人事局、新能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513-84189950
如 东 县 人 事 局
如东县新能源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