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如东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如东县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2名,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员1名;县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信息管理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个性条件
1、医疗保险管理员:2006届、200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2、技术信息管理员:具有国家人事部或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软件开发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劳动保障局共同组织,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6年8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3:00—6:00)
(三)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份。
2、报考人员应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医疗保险管理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
4、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可于8月18日前登录如东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审查。并于8月20日上午8:00—8:30到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录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06年8月20日, 地点:县人才市场五楼大厅。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按不高于相应职位计划录聘人数3倍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如东人才网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县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录聘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聘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聘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纪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如 东 县 人 事 局
如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六日
如东县部分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为促进如东卫生医疗事业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县内部分卫生医疗事业单位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43名,详见《部分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06年应届、2005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成人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其他要求(详见简介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6年8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3:00—6:00)
(三)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份。
2、报考人员应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8月18日前登录如东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审查。并于8月20日上午8:00—8:30到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录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6年8月20日, 地点:县人才市场五楼大厅。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按不高于相应职位计划录聘人数3倍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如东人才网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录聘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聘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聘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纪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部分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简介表
如东县人事局
如东县卫生局
二○○六年八月六日
如东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搞好全县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06届、2005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年龄2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建设局共同组织,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6年8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3:00—6:00)
(三)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应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8月18日前登录如东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审查。并于8月20日上午8:00—8:30到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录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6年8月20日, 地点:县人才市场五楼大厅。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按不高于相应职位计划录聘人数3倍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如东人才网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县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录聘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聘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聘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纪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如东县人事局
如东县建设局
二○○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