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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理对象 |
联系电话:0513-8416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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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无上级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外县(市)在如东机构聘用的及本市赴外县市(境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8、其他要求委托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均可委托如东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代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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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理程序 |
联系电话:0513-8416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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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委托:
1、 提供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复印件),申请成为人事代理单位;
2、委托单位、专技人员与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3、 委托单位提供委托管理人事档案人员名单及档案;
4、 人事代理科向人事档案所在地发调档函或由委托单位将人事档案转至我科。
二、个人委托:
1、应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社会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书或与原单位辞职、辞退等证明提出委托申请;
3、人事代理科向委托人原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或毕业学校)办理调档手续;
4、委托人与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三、异地委托:
1、 异地单位申请(须经当地人才机构同意);
2、 提供异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技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异地单位所签聘用(劳动)合同 ;
3、 异地单位、专技人员与人事代理科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4、 人事代理科向委托人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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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员职称评审 |
联系电话:0513-8416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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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如何评审?
人事关系委托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可委托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其评审条件与全民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是一致的,具体为:
一、条件:
1、大(中)专毕业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初聘为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满三年、本科毕业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初聘为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满五年且员级职称满四年亦可晋升为助理级职称。
3、大专毕业满七年、本科毕业满五年且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良好以上可晋升为中级职称;获得双学位、硕士学位三年及博士学位一年的且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初聘为中级职称;中专满十五年且助理级职称满六年,获得专业证书或符合江苏省破格条件二类中各一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或良好以上可破格晋升中级职称。
4、以后服务不含以考代评职称的代理。
二、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到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拿取各类表格和材料。
2、填好表格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由本企业鉴定盖章后送县人才服务中心。
3、各级职称每年度评审一次。
4、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中评委送审。
5、以考代评的职称根据规定参加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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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关系转递 |
联系电话:0513-8416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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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后,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递?党组织活动如何参加?
人事关系委托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且在本地工作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本企业有党组织的可转入本企业党组织;本企业暂未成立党组织的,可转入县人才服务中心党总支;应聘到外地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并参加活动。
党组织关系转入到县人事局党支部代理人员党小组,具体办理程序:
1、由本人带原主管部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县人事局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去机关党工委组织处转移,带机关党工委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人事局党支部办理入编手续,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党员卡片,编入代理党员党小组。
2、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县人事局党支部代理党员党小组的,应参加每年一到两次党员组织生活,县人才服务中心党小组将组织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及基本知识,并开展讨论,定期举办一些内容较为丰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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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外引进:
⑴ 提供材料:
① 人才流动登记表(表格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从本站为您服务中下载,须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同意)
② 学历及职称证书(含复印件)
③ 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④ 随调人员相关资料
⑤ 其它材料
⑵ 办理程序:
① 本人申请,调入单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
② 初审同意后出具调档函,到调出地人事部门调取档案材料
③ 档案审查,符合规定者出具工作调动通知
④ 引进人员持调动通知到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凭行政介绍信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和开具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并与调入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⑤ 引进人员凭调动通知将户口可迁入调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⑥ 有职称者到县人事局职称科领取材料,办理职称确认手续
二、调出县外:
⑴ 提供材料:
① 人才流动登记表(表格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从本站为您服务中下载,须调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② 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除名人员提供)
③ 学历及职称证书(含复印件)
④ 其它材料
⑵ 办理程序:
① 调出人员向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
② 材料审核
③ 同意调出,出具调档函,调出人员档案转递至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可免)
④ 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调档函,调出人员档案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机要转出
⑤ 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调令,调出人员持调令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行政介绍信。人事代理人员须凭调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时办理户粮迁出手续
⑶ 有关事项:
① 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办理转正定级后方能调出
② 在本中心代理人员须结清代理费用后才能办理调出手续
三、县内流动:
⑴ 代理内流动需提供的材料
① 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有效证明(有效证明指本人档案内有该单位的录用材料)
② 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书
③ 与县人才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⑵ 代理外流动到代理内需提供的材料
① 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有效证明
② 将档案转至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
③ 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书
④ 与县人才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以上(1)、(2)两种情况材料齐全后送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合同鉴证,出具工作介绍信给录用单位,录用单位凭工作介绍信及聘用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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