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如东县公安局联合大豫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大豫镇共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
02
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03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如东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
4.女性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两年以上的现职,志愿报名者不受学历、年龄限制,窗口文员辅警优先)。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语言表达流畅,吐字清晰,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6.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任职资格: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芳泉路8号11幢115号,联系电话:李先生17721614656,吴先生13142699666。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参加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四项,综合体能不达标予以淘汰。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笔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政审
经过体检筛选后,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天。
(九)录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兴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大豫镇辅警待遇规定执行(含“五险一金”)。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05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0862833
企业介绍:
南通兴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江苏省公安厅批准在南通工商行政机关依法注册的民营保安公司,并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公司主要培训保安提供派驻企事业单位、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等保安服务,安防监控、电子巡更、消防器材销售及售后服务一体的保安服务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立志于品牌战略,本着“以人为本”“业主至上”为根本理念,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技术化管理、积极奉行”为业主提升形象,派驻一方平安一方。
公司将继续坚持“真诚待人”、“热情服务”、“扎实工作”的服务宗旨,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诚信优质的服务,给业主(单位)使用者创造一个温馨、舒适、洁净、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企业员工们将一如既往,鼓足干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再谱服务新篇章。
如东人才网温馨提示:
如在投递及面试过程中遇到招聘方的任何收费行为( 如培训费、 体检费、 资料费、 置装费、 押金等),则存在诈骗风险,请您务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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