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及解除
一、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1、其中:
毕业研究生使用《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普通中专校毕业生使用《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3、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4、报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毕业生就业推荐原件。
5、就业协议书一份返还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如何处理?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不得擅自违约。
2、如一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决协议,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在协议书备注栏注明,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3、报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解约手续。
4、取回推荐表原件,毕业生重新参加双向选择。
户籍关系落户手续
一、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的落户手续
1、毕业生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落户证明;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和落户证明到到用人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未落实用人单位(待业)毕业生的落户手续
1、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待业登记及档案代管手续;
2、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落户证明;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和落户证明到到用人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按照县公安局的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未就业毕业生户口只能落户在其家庭所在地。
毕业生双向选择须知
一、毕业生如何获取就业信息?
1、通过参加人才交流会获取就业信息。我县大型人才交流会每年春季(春节后)、夏季(7、8月)各举办一次,小型人才交流会每月2日、10日、25日定期举办。
2、通过县内各类传播媒介获取信息。如东日报人事人才专版、如东电视台、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等获取。
3、通过人才市场现场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二、毕业生参加“双选”活动需备哪些材料?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
2、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专业证书;
3、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材料;
4、学术方面的成果证明;
5、个人自荐材料。
人才引进操作程序
1、县外(调出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并附《人才流动登记表》至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
2、接收单位填写并提交《人才流动登记表》,并同时提供拟引进人才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
3、县人才服务中心定期研究;
4、研究同意后县人才服务中心发调档函;
5、接档后,县人才服务中心和接收单位联合审档;
6、审当无误后,县人才服务中心发出调令,引进人才凭调令到县公安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7、引进人才凭调令和户口准迁证到调出方人事部门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组织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档案转至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单位办理人事代理);
8、引进人才凭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出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9、引进人才到接收单位报到(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再到劳动局就业处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人才招聘操作程序
一、招聘单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1、招聘申请表(说明单位简况、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范围、人数、待遇等);
2、招聘广告文稿(一式两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成立时的批文及复印件等;
4、外省市单位在本市招聘还需出示外省市人才流动机构的审核意见;
二、经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人才市场招聘摊位及招聘时间;
三、招聘单位缴纳招聘摊位费;
四、通过新闻媒体、如东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广告;
五、在确定的招聘时间内准时在指定的摊位上布展、就座,接待应聘人员;
六、招聘活动结束后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报县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